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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与高校法学实践育人融合赋能法治社会建设

发布日期:2021-05-16 09:11

作者:西北政法大学 张妮

实践育人是高校法学教育的重要环节,也是党建工作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。将党建工作与法学实践育人深度融合,不仅能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,更能充分发挥高校法学学科优势,为法治社会建设注入“红色动能”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高校需探索党建引领下法学实践育人的新路径、新机制,实现育人成效与社会价值的有机统一。

党建引领法学实践育人,要以“红色阵地”建设为依托,打造实践育人的坚实平台。高校应充分整合校内外红色资源与法治资源,构建“校内实践基地+校外红色法治教育基地”双轮驱动的阵地体系。在校内,依托法学实验室、模拟法庭等设施,建立“党建实践示范中心”,将党员教师与学生党员组成实践指导小组,围绕“乡村振兴中的法治问题”“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”等主题开展课题研究与模拟实践;在校外,与革命老区、法治建设示范社区等合作共建红色法治教育基地,组织学生党员深入实地开展调研。

党建引领法学实践育人,要以“项目化运作”为抓手,提升实践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高校法学专业党支部可围绕国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和社会热点问题,设立“党建+法学实践”专项项目,由党员教师牵头,学生党员为骨干,吸纳普通学生参与,形成“党员带头、全员参与”的实践格局。例如,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的宣传普及需求,党支部设立“未成年人法治护航”项目,组织学生党员编写普法手册、制作动画短片,深入中小学开展“法治进校园”活动;围绕基层治理法治化需求,设立“社区法治共建”项目,与街道社区党组织结对,开展“法律明白人”培训、矛盾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。项目化运作模式不仅让实践育人更具系统性和计划性,也能通过党建引领凝聚团队力量,确保实践活动始终紧扣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。

党建引领法学实践育人,要以“长效机制”构建为保障,推动实践育人常态化、制度化。高校需建立健全党建与法学实践育人融合的长效机制,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一是建立“校地党建共建联席会议”制度,定期与实践基地单位党组织沟通协调,共同制定实践育人计划、评估实践成效;二是完善“党员教师实践指导责任制”,将实践育人成果纳入党员教师的考核评价体系,激励党员教师积极投身实践教学;三是设立“法学实践育人奖学金”“党员实践标兵”等激励机制,表彰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,激发学生参与实践的积极性。同时,高校还应加强与司法机关、政府部门的合作,推动实践育人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、公务员招录等相衔接,为学生未来职业发展搭建桥梁。